工程招标项目
2026年今日发布: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氢能示范产业园源网荷储氢燃料系统测试项目-电解制氢、光储充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今日发布: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氢能示范产业园源网荷储氢燃料系统测试项目-电解制氢、光储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6-G-C1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氢能示范产业园源网荷储氢燃料系统测试项目-电解制氢、光储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内银行贷款、企业自筹402.368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氢能示范产业园源网荷储氢燃料系统测试项目-电解制氢、光储充项目,其中包括电解制氢、光储充项目建设,具体为包括0.72M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500kWh储能(2套125kW/250kWh储能柜)、70kW充电桩(10台7KW充电桩)、电解制氢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的施工以及办理电网接入及验收、竣工验收等,并包括拟建设光伏屋顶加固工作,及对屋顶加固后进行验收、对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确定原建筑满足结构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湘江道696号工期:9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保修期:2年;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同标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氢能示范产业园源网荷储氢燃料系统测试项目-电解制氢、光储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氢能示范产业园源网荷储氢燃料系统测试项目-电解制氢、光储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
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人(或负责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的同类(同时具备光伏和储能)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至少1份;
10、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以及投标截止前30日内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经验,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③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④所配备人员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申请单位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津住建建市函(2021)4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1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协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投标单位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盖投标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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