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大岭镇南道村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2026年度资讯:大岭镇南道村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0 地区:吉林省
项目概况
大岭镇南道村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LYZB-2026-173
项目名称:大岭镇南道村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吨水服务费为6.06元/吨,保底水量按700吨/天计取
服务需求:本次委托运营范围为大岭镇南道村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营及维护工作,按出水水质标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负责本项目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负责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和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维护(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地点:大岭镇南道村污水处理厂在规划区的东北部,具体位于南溪河路以西、创业街以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响应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注:如响应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3响应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响应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图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响应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由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由被授权人投标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书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下午16时00分。
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1. 时间:2026年04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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