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XD2026HWO31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15万元,招标人为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编号:JCXD2026HW0316
-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481,500.00元
- 最高限价:¥481,500.00元
- 采购需求:医用氧气(气态氧、液态氧),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同时提供: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
②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同时提供:
①《药品经营许可证》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③《气瓶充装许可》
3.3 投标人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委托(合作)协议。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以上材料标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然后拨打电话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松原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松原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JCXD2026HW0316
-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气态氧、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481,500.00元
- 最高限价:¥481,500.00元
- 采购需求:医用氧气(气态氧、液态氧),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同时提供:
①《药品经营许可证》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委托(合作)协议。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长春
3. 方式: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至邮箱购买磋商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 以上材料标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4.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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