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上半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上半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省
项目概况:
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上半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上半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LHC-2026-003。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24.575万元;
5. 采购需求:各种轮椅、助行器护理床等辅助器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清单)。
6.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天。
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项目验收:合格。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②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④在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⑤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发售文件的方式。
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1);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2);
(3)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自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发来的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4.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代理机构在确认“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及采购文件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延吉市
五、开启
1. 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延吉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公告当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0.4万元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
3.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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