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公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人才测评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6年度公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人才测评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受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人才测评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人才测评系统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GXTC-A1-26152005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加强中银消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的为社会招聘顺利组织提供支撑保障,拟引入一家服务供应商,为中银消费金融提供人才测评系统服务。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1. 中标人数量:1家。
2. 服务时间:报价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每年度合同到期前,经招标人确认服务符合招标要求后方可签署下一年合同。
3.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合同数量。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5例服务案例采购项目。①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等关键页);②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及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订单证明材料复印件(下单日期应为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日期)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③同一用户单位/机构业绩不重复计算,金融行业总部与一级机构(省分行或者直辖市分行)可以单独计算。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参加应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材料)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5.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有关“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三张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应能清晰显示供应商名称、查询结果)。
8. 投标人近3年(2023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总行和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2.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购买文件:
1.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汇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 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联系方式。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 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项目说明会
不召开。
七、踏勘
不组织。
八、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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