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长安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长安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BZC2026051Q
项目名称:长安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高等教育服务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4000.00 31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评估确定是否签订第二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8)《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备案,单位类型含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内容。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在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期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须将要求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以代理公司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邮件正文及要求资料内务必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磋商文件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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