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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资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6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6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天津市
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6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实施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6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2. 项目编号:TJTF-2026-FW1036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名称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026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43万元(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5年0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购买文件时应准备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全部内容。
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报名资料+TJTF-2026-FW1036+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到帐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即完成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
汇款时备注:文件费+TJTF-2026-FW1036+供应商名称
注:报名时间以采购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报名处理。
(四)采购文件的售价:本响应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响应截至时间及地点、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
(三)响应时间:2026年0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四)响应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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