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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五月重磅招标%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五月重磅招标%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ZB-2026-G-A8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26.167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第1包;
(002)2026年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
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6)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2026年S225团唐线等养护工程1标段道路施工劳务用工第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木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日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6)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17时00分
售价:5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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