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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祥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6年-2028年)征集公告
2026年度公告:祥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6年-2028年)征集公告
地区:云南省
受祥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采用征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服务,现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且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WHXM-2026-06
2.项目名称:祥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2026年-2028年)
3.征集方式:采用承诺入围的方式进行。应征企业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车辆信息、报价、服务方案等,由征集人和征集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将纳入祥云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库,为祥云县县级单位提供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在征集过程中,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征集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征集人会综合考虑企业的服务能力、车辆状况、价格水平等因素,择优选择入围企业。经审核通过即获得入围资格并签订履行《祥云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承诺书(2026年—2028年)》。
4.预算金额:0元
5.征集内容:祥云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执法执勤车辆除外);A车辆类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B车辆类型:车辆租赁企业。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6.征集期限:《祥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征集文件(2026年—2028年)》自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祥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不定期委托代理机构审核确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入围资格,接纳符合入围资格要求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车辆租赁企业入驻平台。
7.合同履约期限:自供应商入围并签订《祥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服务承诺书(2026年一2028年)》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年),期间按照所签订的服务承诺书及相关协议约定执行。合同履约期限内,供应商需持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租赁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以确保公务出行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同时,供应商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接受监督与评估。
8.征集方式及数量:本次征集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小组将综合考量供应商的资质、报价、服务能力、过往业绩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后择优确定入围企业。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数量未达到预期,将按照实际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数量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A车辆类型:入围1家(入围A车辆类型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B车辆类型:入围1家(入围B车辆类型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注:参与征集的一家供应商只能入围一种类型的征集(A车辆类型和B车辆类型,其中一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
(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由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在审核时间开始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3.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或复印件。
6.特定资质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4日08时00分至2026年06月10日17时30分
2.方式:现场或电子获取
方式一:现场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现场获取征集文件时,应出示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供查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征集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电子获取:将方式一所要求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中载明:单位全称、法人或机构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电子邮箱等,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征集代理机构,待代理机构确认查收后以邮件形式发售。若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完整的,征集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不提供征集文件。
3.售价:200.00元/套,不办理邮购,售出概不退回;
▲4、未按征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征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祥云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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