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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发布: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6年度发布: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省份:吉林
(招标编号:ZJC-2020-CX0503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一、招标条件
本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2976万元,招标人为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农业机械制造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近6个月至今有一个社保缴纳证明(须在本单位社保并缴纳近6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体系建设优化供应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财务状况承诺。若供应商、各股东及关联方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合法的业务,客观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经核实为虚假承诺的,可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5.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3供应商不得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处罚期限);详见附件202105129;
3.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被责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有行贿犯罪行为;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同一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JC-2020-CX05038。
1.2项目名称: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皓月粮库院内道路改造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82976元。
1.5最高限价:382977.08元。
1.6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路面混凝土道路面积185.86㎡,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面积257.436㎡,拆除砖32.92㎡,新植乔木11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前结束。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农业机械制造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近6个月至今有一个社保缴纳证明(须在本单位社保并缴纳近6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体系建设优化供应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财务状况承诺。若供应商、各股东及关联方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合法的业务,客观承诺与事实情况不符,经核实为虚假承诺的,可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4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3.5信誉要求:
2.3.5.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2.3.5.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3.5.3供应商不得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处罚期限);详见附件202105129;
2.3.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被责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有行贿犯罪行为;
2.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同一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长春市
3.3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3.4售价:5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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