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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发布: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筑物垃圾拆除及清运招标公告
2026年度发布: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筑物垃圾拆除及清运招标公告
省份:新疆
(招标编号:QLXG-2026[020])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区域内建筑物垃圾拆除及垃圾清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7.676162,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区域内建筑物垃圾拆除及垃圾清运。建设内容:拆除原地地面坪、砖砌围墙及基础和清理拆迁建筑垃圾,总面积69530.30㎡,建筑垃圾土方量18843m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区域内建筑物垃圾拆除及垃圾清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十二师大浦沟片区土地收储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区域内建筑物垃圾拆除及垃圾清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10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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