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重磅招标资讯¥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磅招标资讯¥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WZB-LY-2026-133-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龙岩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2500元,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市科学技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
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
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
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特定资格条件: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邀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磋商保证金。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
单位公章。
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方式:通过邮件获取。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邮箱(邮件内容须包含项目全称或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经电话确认。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15时00分
七、其他
合同包1:
采购标的:2026年厦龙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二次):
数量:1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232500;
保证金(元):2300;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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