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省202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审计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202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审计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J20260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审计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竣工结算审核:审定金额的3‰;(2)财务决算审计:编制成果的造价金额的2‰,招标人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审计服务(二次)潜在磋商申请单位应到云南钧淋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5号)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审计服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审计服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磋商申请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单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竣工结算审核能力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年检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竣工结算审核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②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财务审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单位,才可参与投标。如磋商申请单位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网上报名的需把资料发送至邮箱并缴纳报名费后即报名成功):(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弥勒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2026023
2、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审计服务(二次)
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弥勒市太平街道、西一镇、西二镇、虹溪镇、五山乡、江边乡等6个乡镇(街道)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内容(1)财务审计组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重点审计工程投资情况及资金收支情况、资金支付合规情况、招投标结余资金情况及管理管护费使用情况等;(2)工程审计组对项目建设管理进行审计,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重点审计工程数量和造价是否合理、工程质量及质量评定检测是否符合、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施工照片是否吻合,推进竣工图与设计图比对,核查变更资料是否完善、竣工资料是否与现场符合,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情况、建设质量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情况、项目四方初验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管理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以水养水制度等。上述服务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6、投资金额: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694万元。
7、最高限价:(1)竣工结算审核:审定金额的3%;(2)财务决算审计:编制成果的造
价金额的2‰。
8、建设规模:(1)修复雨水池4座、新建蓄水池1座;坝塘清淤1座;
(2)改建渠道8条,总长4597m,包含灌溉沟1条,长802m、排洪沟3条、总长1500m,路边沟2条,其中1条为双边沟,长2295m,尺寸为0.5×0.5m、0.6×1.0m(b×h)、08×10m(b×h)、1.0×1.2m(b×h)、1.5×1.5m、2.5×2.5m、3.0×3.5m(b×h),采用C25混凝土浇筑和M7.5浆砌石砌筑;
(3)改建田间道路10条,总长14858m,路宽3.0m—5.0m;采用C25混凝土浇筑(路面厚20cm)
(4)项目公示碑6座,6个乡镇每个乡镇分别1座,标志标识牌21个,对应5个水池、10条道路、4沟渠、1个坝塘。
9、服务时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委托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工作结束。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对最终结果负责。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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