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湖北省临空区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供应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2026年度最新公告:湖北省临空区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供应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XGZB-XB-2026-11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空区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48.942万元,招标人为湖北漯川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打包为16个采购包遴选供应商(允许兼投兼中),采购需求如下:详细采购需求见遴选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技科室;(002)彩超室;(003)影像科;(004)急诊科;(005)手术麻醉科;(006)外科妇科系统;(007)基础设备(公共);(008)血液透析科;(009)儿保科;(010)中医康复;(011)养老;(012)全科医学科;(013)口腔科;(014)皮肤科;(015)眼科;
(016)耳鼻喉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技科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2彩超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3影像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4急诊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5手术麻醉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6外科妇科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7基础设备(公共))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
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8血液透析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09儿保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10中医康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
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11养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12全科医学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
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13口腔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
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014皮肤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
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015眼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016耳鼻喉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I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产品为射线装置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专项授权为每个采购包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供应商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现场获取遴选文件: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提供“获取遴选文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表”。③售价:2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孝感市
七、其他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遴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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