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吉林省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JLZH‑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项目服务,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或证明材料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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