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河南尉氏县庄头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河南尉氏县庄头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地区:河南
项目概况
尉氏县庄头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6年0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20260811-01
2、项目名称:尉氏县庄头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学生餐费总额的30%/年
最高限价:学生餐费总额的30%/年
序 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年)包最高限价
(年)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JY-20260811-01
尉氏县庄头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学生餐费总额的30%学生餐费总额的30%是
公告中显示的预算金额、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均特指1年服务期限价格,本项目服务期共
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尉氏县庄头镇第二初级中学就餐学生人数700人,食堂劳务服务及食堂日常运维工作。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期限:3年,采用1+1+1合同模式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相关内容;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查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食堂劳务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内报名
3.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法人代表签字)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审核合格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回复“报名成功”,收到回复后各供应商须从邮箱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费支付二维码”进行支付,转账时须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及采购文件费转账凭证截图。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注报名资料中应注明各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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