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电力配套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12月最新招标》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电力配套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TJ-NK-HZLY-ZB-04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电力配套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7.351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兴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13655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054.96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上最高层数11层,地下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地下层数1层(不含架空层),最大单体面积35400平方米(含架空层),最大基坑深度5米,最大高度33.75米,最大单跨跨度10米,结构类型为住宅单体为剪力墙,架空层及地下车库为框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电力配套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电力配套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资质证书:(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专业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7、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8、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或建筑设计负责人兼任。其他条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4)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任命,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6)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7)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及建办事【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注项目部人员审查标准考证方式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证书为准,其中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按以下要求提供①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带有二维码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证书的使用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②二级注册建造师天津市或其他已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省市提供带有二维码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未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省市提供纸质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8)项目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9、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须以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方)不超过2个,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10、根据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联合体投标内的成员之间存在本款情形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及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4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凡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于2025年11月28日到2025年12月4日,每日8:30-11:30、13:3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招标范围:1、中标人完成对津滨高(挂)2024-2号地块电力配套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电力电源点至楼座配电箱上口的所有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0KV高压电缆敷设、红号、黑号变电站设备安装、0.4KV电缆敷设、CF/FDF箱安装、计量箱安装、计量电缆敷设、充电桩电缆敷设、充电桩表箱安装等相关内容。验收送电,最终获取该项目电力配套证明等。
2、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慈路与珍祥道交口。
3、本工程计划工期工期90天(具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送电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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