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江苏数城科技有限公司“零碳园区”项目建设年度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江苏数城科技有限公司“零碳园区”项目建设年度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ZMJTEPC-04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数城科技有限公司“零碳园区”项目建设年度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数城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江苏数城科技有限公司“零碳园区”项目建设年度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2、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3、项目规模:为高效落实“压强式”区域布局战略,快速在南京市构建规模化、可示范、可复制的“零碳示范网格”。江苏数城科技有限公司现计划选取3-5家深度战略合作伙伴,涵盖分布式光伏储能、企业级微电网、路灯光伏三大类项目,共同完成2026年度新能源发电约10MW的实体投资布局。本次服务期内,预计相关施工总承包费用总金额为2000万元。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5、入围要求:①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方案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当有效投标单位≥6家时,确定前5家单位作为入围单位;当3≤有效投标单位≤5家时,确定所有有效单位均作为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单位<3家时,则本项目不再进行后续评审;②全部入围单位共同实施后续施工总承包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招标人将采用比选、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签订正式施工总承包合同;③本次入围单位仅负责“施工<400万、供货及相关配合服务<200万”的施工总承包,任意一项超过上述规定的,招标人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另行选择实施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时,入围单位仍可参与后续投标工作;④招标人向入围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年度框架协议。6、实施范围:本次入围单位负责“施工<400万、供货及相关配合服务<200万”的施工总承包,核心设备供应(光伏、储能、箱变等)、施工建设、调试并网、智慧能源平台对接及长期运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及要求以后续单项项目合同约定为准。注:若涉及部分专业工程需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作,实施单位无相应资质的,可委托具备对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协作完成相关工作。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招标人上级管理部门、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建设年度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年度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入围项目:
因字数限制,详见招标公告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方式: 潜在投标人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中应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收件邮箱及来件事由(由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邮件标题应标明“投标单位名称、拟参与投标标段名称等信息”自收到邮件后,招标文件一般于48小时内发送到投标人收件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前,请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①《单位介绍信》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凭证应体现缴费月份(缴费月应为获取招标文件前一个月)、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如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收到邮件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1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投标人须在公告发布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过期将不接受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如接受以分公司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2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①投标人应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1.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及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投入本次项目人员属于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中所涉类型人员的,执行该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若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4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的单据凭证(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5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投标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如上述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信用信息披露,信用报告中不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或经营异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如采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7 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已成功并网的电力项目施工(需包含光伏或光储一体化相关内容)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主管部门批复或成果报告或验收报告等),时间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加盖2025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特征,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如采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 承诺书(提供下述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2.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2 申请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相关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3 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7 投标人需承诺将积极配合招标人或委托人委托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的协调工作,并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及管理。同时将按照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2.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战略合作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形式完全接受以下全部条款,并将其作为未来签订《年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不可撤销组成部分(提供下述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一、智慧能源平台共建义务:
首个累计实施合同额达到或者超过标的30%(3MW)的实施单位: 须提供一套功能完整的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系统,并负责该系统的数据初始化及人员培训工作,平台须满足我方对数据安全,同时须根据实际管理需求与使用环境,提供相应的服务调整,必要时提供定制化开发服务,以确保平台与既有运营流程实现顺畅整合。
其他入围实施单位:须承诺其提供的所有产品与系统,按照第一名供应商公布的接口标准,无条件、无偿地完成与上述核心平台的数据对接与业务贯通。
二、知识产权共创与量化产出义务:
为固化技术合作成果并提升行业影响力,实施单位须承诺在为期【一】年的战略合作期内,完成相应的知识产权任务。具体完成内容以单个项目合同内容为准。
注: ①履行与权属: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材料编写及申报流程,招标人予以配合。具体权属与收益分配在单项《技术开发协议》中明确。
②考核联动:此项义务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关键绩效指标(KPI)纳入后续动态管理评估体系。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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