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项目招标//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准安)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鳌合物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项目招标//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准安)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鳌合物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准安)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螫合物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准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
2.2项目规模:3×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2.3服务期限:12个月(以通知入厂运输开始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鳌合后飞灰运输服务、飞灰运输至飞灰填埋场的安全填埋作业等,具体见附件。项目预估螫合飞灰年产量为2万吨;目前准安市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位于清江浦区二支线西侧,运输距离单程约29公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投标人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6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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