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招标公告: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火炬环保提升项目废气焚烧装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招标公告: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火炬环保提升项目废气焚烧装置-招标公告
受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火炬环保提升项目废气焚烧装置进行招标,现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供货及指导安装并伴随服务及数字化交付。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火炬环保提升项目废气焚烧装置
1.2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1.3资金来源:自筹
1.4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15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即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供货、安装(招标方负责)、单机试车及烘煮炉和烘煮炉后的消缺工作,整体装置具备投料运行条件。
2.招标内容
投标方负责焚烧炉装置设计、设备制造、材料供货、运输、调试培训服务、性能试验至设备投运交付投产及数字化交付,上述设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投标人资质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或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一个签约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焚烧装置成套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及发票)。
④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的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名章,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成套设备制造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合体成员负责全部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一个签约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焚烧装置成套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及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gxzbvip518@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时30分.
6、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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