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招标公告:莲洲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招标公告:莲洲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GDHT2026-F001)
公告发布时间: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T2026-F001
-项目名称:莲洲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莲洲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4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莲洲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莲洲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gxzbvip518@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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