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通知 云龙县林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通知 云龙县林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龙县林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605-532929-04-01-468288,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大理金达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龙县林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龙县林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云龙县境内。
2.3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投资8.5亿元,使用林地5万亩,其中包括:
(1)林下中药材及经济作物种植:建设10000亩林下中药材种植区,配套初加工临时站点。同时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建设中药材监测统计体系。
(2)林麝养殖:建设250亩林麝养殖基地,建设圈养区150亩、放养区100亩,配套消毒、兽医站等设施。
(3)中药材初加工厂:建设30亩中药材初加工厂及麝香生产车间,配备清洗、切片、干燥、仓储等设施,设置FSC认证专用区域。
(4)营造林:建设人工商品林50000亩,其中:实施中幼林抚育2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1.5万亩、现有林改培1.5万亩,配套林道、管护房、防火设施及灌溉系统。
(5)产教融合基地:依托种养殖示范基地,扩展打造“动物科普”、“林下经济中药科普”、“林草科普”、研学等“政、产、学、研”四位一体的生态文明产业教育科普宣教基地。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825日历天(5年),运营期1825日历天(5年)。
2.5总投资:约85000万元(其中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费用2.7亿元,由招标人自行负责实施及支付,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本次EPC+O总承包及运维服务发包估算金额为5.8亿元)。
2.6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开发管理,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1设计:完成本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
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2.6.2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3运营管理:完成本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并在甲方的配合下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包括但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审批;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7.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7.3运营管理:满足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实际要求。
2.7.4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下列任一资质:
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②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和森林资源环境工程)专业甲级没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运营管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和履行本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3财务要求:
具有较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项目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4.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月或1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注:由施工方提供)。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月或1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4.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3.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1)结构类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电气类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建筑工程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拟配备的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月或1
(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3.4.3.2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类专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月或1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并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月或1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4.3.3拟配备运营管理人员要求:
最低拟派运营管理人员详见本章节附表3,其中副总经理、行政管理、开发报建、出纳兼收银、合同管理兼按揭管理等专业人员由招标人按实际需求拟派。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情况说明或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自2023年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3自2023年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2023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的“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原件扫描件或自行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提供)
3.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有无发生过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情况,并承诺所涉及的上述事件不影响申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6投标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携带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16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09时30分。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工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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