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通告&吉林农业大学资产(物资)搬运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通告&吉林农业大学资产(物资)搬运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省
招标人:吉林农业大学
项目概况
吉林农业大学资产(物资)搬运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06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JLCC-2026006;
2、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资产(物资)搬运服务(二次);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 万元 (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4、采购需求:负责吉林农业大学资产和其他物资的拆卸、拆解、装车、全程搬运作业,搬运距离不超过 5 公里,包含部分资产简单拆卸拆解防护、装车固定、运输、卸车规整及作业现场清理等全流程服务,确保搬运合规、安全、高效完成。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对吉林农业大学资产(物资)搬运提供服务;(具体详见 “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
表格
车型分类 载货量标准 最高限价(元 / 车)
小型车 长宽≥2.6*1.6m,高≤1.8m,载货量≥0.5 吨 300 元 / 车(满载)
大型车 长宽≥4.2*1.7m,高≤1.8m,载货量≥1.5 吨 500 元 / 车(满载)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 2 年;
6、服务地点:吉林农业大学校内指定地点(长春市新城大街 2888 号);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作业规范,资产拆卸、搬运无违规损坏,运输过程无丢失、无遗漏,作业完毕现场清理达标,满足采购人管理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指派入校工作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两种及以上合规运营车型(提供车辆行驶证、商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车型需适配不同规格、重量搬运需求);
(3)供应商近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同类校园搬运服务相关业绩。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 2025 年或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供应商需提供 2026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被 “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 [2016] 125 号文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近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同类校园搬运服务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 “获取文件登记表” 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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