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招标公告:喀什《太空之城》航天科技园建设项目(二期)(EPC+F)
2026年度招标公告:喀什《太空之城》航天科技园建设项目(二期)(EPC+F)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太空之城》航天科技园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200万元,招标人为喀什中矿寰宇星途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以大型装置光影秀“发射火箭秀”为核心,结合“科幻秀”、“太空指挥中心”、“探索月球”、“造访空间站”、“太空特训营”、“太空餐厅”、“太空酒店”等航天太空体验内容,形成内容系列化、业态综合化的太空航天体验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太空之城》航天科技园建设项目(二期)(EPC+F);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太空之城》航天科技园建设项目(二期)(EPC+F))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00分到2026年06月0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和电子邮箱号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11时00分.
七、其他
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01月1日一2026年05月25日)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或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工程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个月。各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将此证明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3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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