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河北省
招标人: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受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合作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目前供热采用供热站内的四台燃气锅炉进行供暖,供热站占地面积 16.05 亩,站内已建成一栋建筑面积 7688.67 平方米的锅炉房(含附属配套设施)。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合作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
2.2 招标范围: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供热改造及运营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申请人具有一定的项目投融资能力;
3.1.3 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符合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河北省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持有公司注册地或其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供热经营类资格证书,证书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供热经营许可证、供热许可证、供热经营备案证等。(若当地已取消供热经营类资格证书核发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目前具备相应供热合法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在 2026 年 10 月 15 日前取得廊坊市供热经营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通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 套,售后不退。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条”。
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在线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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