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 辛庄镇三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 辛庄镇三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辛庄镇三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辛庄镇三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为满足社区、村及司法所等单位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需聘用第三方运营单位提供供餐服务。就餐人数约200人,按照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和用餐人员餐费标准,结合实际用餐量核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辛庄镇三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辛庄镇三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6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03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文件费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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