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公告: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创电子邮件系统建设项目-包2 邮件系统信创硬件资源【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创电子邮件系统建设项目-包2 邮件系统信创硬件资源【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创电子邮件系统建设项目-包2 邮件系统信创硬件资源【重新招标】
2.2 招标编号:0733-26501602/2
2.3 招标范围:包2 邮件系统信创硬件资源【重新招标】。
本标包拟选择1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作为本包的中标人,为中汇人寿提供信创电子邮件系统建设服务。具体中标规则、需求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 项目性质:货物。
2.5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到货,系统集成实施工作应收到招标方入场施工通知后15个工作日达到交付条件,并按时提交最终文档及验收申请。
2.6 交付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八路1号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2号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需);
3.2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时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3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需至少具有一个类似产品的供货实施案例。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及盖章页等)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技术支持能力、厂家认可资质的技术专家和工程师,对所投产品进行配置和维护的能力并保证资源用于为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需出具承诺函);
3.6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若未提供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不一致,则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 投标人如非所供产品的原厂商,须提供所投全部软、硬件等产品对应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相关服务承诺函(投标时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或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其他有效材料,无需强制提交纸质原件)。注:若所投方案包含多个不同原厂商的软、硬件产品等,须分别提供对应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和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同一产品(含任意软、硬件等)的原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每个软、硬件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最多仅可授权3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8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列入中汇人寿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现场经招标人核实投标人属于中汇人寿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9 投标人未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8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等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余未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3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线收退保证金项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北京市。
7.3 本项目将于上述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为便于现场核对身份,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7.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4.3 未按照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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