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6月一手资讯&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6月一手资讯&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SZYY202624ZW42YWDM)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三年46.5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1)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2)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
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
(邮件标题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
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2年度预算:15.5万元;
2.3项目总预算:三年46.5万元;
2.4项目编号:HNSZYY202624ZW42YWDM;
2.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6服务范围:负责东风路院区西门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7服务期限:3年(1+1+1年,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2.8质量标准: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1.6恨据《则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则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4.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
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1)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5.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工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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