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无人安防巡逻车、无人洗地车、编队灯光表演无人机采购项目
2026年度最新招标:无人安防巡逻车、无人洗地车、编队灯光表演无人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LJZB2025110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安防巡逻车、无人洗地车、编队灯光表演无人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9.8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299.8万元人民币,税率1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无人安防巡逻车、无人洗地车、编队灯光表演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人安防巡逻车、无人洗地车、编队灯光表演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4.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串通投标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06日17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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