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价:60万元,本项目分为三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
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表中零售均价的100%。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诺函”)
1.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5日10时30分到2026年06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每天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2.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领取方式:
3.1现场领取: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原件一份领取磋商文件
3.2线上获取:提交电子版(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5、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
七、其他
1、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存入U盘或光盘。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及存档,当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本为准。投标人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后果。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06月11日17:3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4、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按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顺序开标、评标、定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不可选择。如同一投标人已中标前包的,则此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热点信息
-
2026年度资讯:金牛区金府路555号(F地块)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所在地区...
-
2026年度资讯:滨旅产业园绿色能源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室外消防管道施工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DJ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