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公告:丘北县红旗水库无人机自动巡检信息化自动化服务项目
2026年度公告:丘北县红旗水库无人机自动巡检信息化自动化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丘北县红旗水库无人机自动巡检信息化自动化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于2026年6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丘北县红旗水库无人机自动巡检信息化自动化服务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YNWCZR(2026)06015号
3. 采购预算:29.90万元
4.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丘北县红旗水库提供一体化智能巡检、视频监测全域感知服务,整体服务涵盖三大核心内容。一是1套无人机专项巡检监测服务,二是3套低点视频监测服务,实时监测水库相关变化情况;三是1套无人机与视频监控的全域感知平台系统服务,平台需实现无人机巡检航线智能规划、任务调度等功能,同时为前端视频提供专业算法支撑,保障整套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全方位保障库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 服务期限:3年。
6. 服务地点:丘北县曰者镇红旗水库。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8. 服务内容:服务期内包含软硬件全量巡检、维护。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2 磋商申请人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1.4 磋商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
1.5 磋商申请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磋商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拒绝近三年被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②监狱企业须磋商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 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30-17:30;
2.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须以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命名邮件标题及文件名。
3. 报名资料:报名函(见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递交时间:2026年6月25日09时30分-10点0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文山市
3. 递交方式:专人(授权委托人)密封送达。
五、开启
1. 时间:2026年6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文山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
1.1 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1.2 缴纳方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
1.3 缴纳时间: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申请人账户提交到账户,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申请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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