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招标: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2026年度招标: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GDHC2026006)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惠州市, 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包1: 预算金额: 人民币3300000元; 采购包2: 预算金额: 人民币3300000元。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自营食堂位于大亚湾区实验学校西北侧, 经营性质为服务师生基本大伙 (保障性伙食), 食堂共3层, 每层售卖窗口长度约18m, 食堂总建筑面积约3000m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在保证食堂自主经营的前提下, 拟对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招标, 服务期限为一学年, 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2026-2027学年预估师生就餐人数: 早餐950人、午餐1850人、晚餐1250人 (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需求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的食材配送。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 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新成立的1个月内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格式自拟);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供应商资格条款款的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出现过食品、卫生、防疫、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 无食品、卫生、防疫、安全事故记录》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条款款的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条款款的声明函》);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9、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备案) 证明, 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响应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 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如国家另有规定, 则适用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6月15日11时0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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