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天津市宁河区2026年度交通科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电警设备及辅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天津市宁河区2026年度交通科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电警设备及辅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 - ZNKJ - 2026 - 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2026年度交通科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电警设备及辅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宁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2026年度交通科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电警设备及辅件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2026年度交通科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电警设备及辅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2026年度交通科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电警设备及辅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 生产能力要求:(1)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确保能够稳定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可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作为证明。(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合法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明确代理权限和范围等,并提供授权生产厂家具备相应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并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7.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和信用代码”。
8.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受委托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9. 物资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携带招标公告“7.1”中要求的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7.1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下述资料:
7.1.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7.1.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1.3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被授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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