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公告:凤庆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停车场、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凤庆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停车场、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凤庆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停车场、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根据相关决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凤庆县人民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委托期限:3年,一年一考核,每年考核合格后执行下一年合同。承包期内供应商不得转让承包权。
2.3招标内容:承包医院院区内食堂、超市、停车场、护工、自动售货机、按摩椅、充电宝
投放等经营业务,并为医院配备安保、保洁、布草洗涤、医疗垃圾收集等后勤服务人员,承担院内相应工作。医院负责提供场地,厨房设施、设备、水电、网络、燃气和后勤相关人员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由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项目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
(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获取: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4.2.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标书费现场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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