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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信贷诉前催调综合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信贷诉前催调综合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的委托发布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一、项目概况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信贷诉前催调综合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0722-26FE6690SZF-1
2. 项目名称: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信贷诉前催调综合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3. 预算金额(支付上限): 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年
4. 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5. 采购需求: 拟通过有诉前催调资源和催调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参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信贷逾期贷款的催调化解,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和方式,促使借款人偿还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逾期贷款或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 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8. 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分所投标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和由总所出具的①投标授权证明、②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注: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完成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2025年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与合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与合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与合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6.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与合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渠道:“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与合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
8. 投标人提供《廉洁诚信承诺函》、《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供应商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10. 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与合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提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1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且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12个月(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从投标当月往前顺延一至两个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4.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15.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为线上。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 五、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6年7月1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6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
4. 开标现场及开标仪式:
(1)开标仪式现场: 邀请本项目参与投标供应商现场出席开标仪式。在法规政策与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形下,邀请相关人士观摩开标仪式。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p>
2. 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2 缴纳时间与方式: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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