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天津市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606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园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866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园区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园区就餐人数按工作日早、中餐约60人,晚餐约10人;除工作日外,早、中、晚餐分别约10人,就餐人数按实际用餐人次计算。组织不少于5人为园区提供全年365天餐饮供应服务,负责食材采买、食堂运营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2.项目地点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有限公司。3.项目预算:110.8666万元。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天津市和武清区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并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项目需求书中要求的标准执行。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评审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阶段采用“运营考察+试餐首选”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法定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园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园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进行领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开标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10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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