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广东韶关市交通信号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韶关市交通信号优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6SG00QY53
项目名称:韶关市交通信号优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韶关市交通信号优化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126SG0OQY53。
(2)标的内容一览表:
(3)简要服务要求:本项目通过对韶关市开展交通信号优化服务,建立具有高度时效性、精准性的信号优化配时工作机制,为缓解交通拥堵提供治理措施及决策建议,提高交通管理的先进性、灵活性和可展示性,从而形成交通信息智能决策支持体系,以更有效地解决目前由于机动车数量过快增长、出行需求大等问题而造成的路网交通运行压力过大,道路硬件资源增长失衡的一系列问题。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韶关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韶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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