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云南省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JZXZC-2608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5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2025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①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并签订合同后,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内容,并能向采购方提供正规发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
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江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XZC-260802;
项目名称: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校园文化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需求:古城区金江中心校校园文化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
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5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2025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①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并签订合同后,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内容,并能向采购方提供正规发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间至17:3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地点*丽江市/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采购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售价: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以及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委托人报名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3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丽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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