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2026年度东丽湖系统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2026年度东丽湖系统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5-ZC-096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东丽湖系统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16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伍仟元整),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 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综合治理中心、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 街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东丽湖现代服务业服务中心、东 丽现代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度东丽湖系统食堂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东丽湖系统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东丽湖系统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 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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