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最新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低碳”能源管理托管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2026最新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低碳”能源管理托管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YY-2026027;
2、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吉林省长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低碳”能源管理托管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
3、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以下四个区域: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国际贸易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工程、生命金融大厦A座、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酒店项目。
4、招标范围与内容:供暖系统改造服务、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服务、电力增容工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为能源托管服务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范围涵盖前期配合调研、方案设计、全部施工、系统控制及运维,并最终确保运行效果。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供暖系统改造工程:对中韩国际贸易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和生命金融大厦A座进行供暖工程总包服务。新建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实现分区改造,对室内未端系统进行清洗、维修及更换,建设自动控制系统及能碳运营管理平台,实现智慧化管控;配套建设园区能源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及前端摄像头,实现关键设备区域的可视化监管与智能巡检。
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程:利用中韩国际贸易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南侧停车场、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工程屋顶闲置空间、生命金融大厦A座闲置屋面及地上停车场区域、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酒店项目停车场等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模式。中韩国际贸易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工程、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酒店项。目可通过统筹发电系统统一调配电力,同时提供三个项目的电力需求,生命金融大厦A座发电系统为其自用。光伏组件实际安装面积及具体装机容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自行踏勘、设计。最低要求每年生产700万度电。
3.电力增容工程:为满足新增空气源热泵等设备用电需求,计划在负荷侧增加4个变电站,合计增容约7500kW。具体增容方案须结合供电公司要求及项目整体设计确定。
6、合作/施工期限:
1.供暖系统改造: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现有供热系统的改造、调试并投入正常使用。
2.光伏电站建设及并网: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建设并实现并网发电。
3.合作运营期:光伏电站运营期为25年,自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供暖系统运营期为25年。
4.合作运营期内,设备维修、维护及管理系统运维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设备损耗与故障成本。
中标方因铺设、运维光伏设施造成的,包括但不限干屋面漏水、结构损坏及线路漏电等各类问题,所产牛全部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扫;招标方进行必要的屋面维修时,中标方须配合拆除设施,施工结束后原样恢复,所有产生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5.合作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固定资产无偿转让给招标人时,中标人应保证所有设备及系统处于正常、良好运行状态,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并同步无偿移交所有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软件源代码或使用权限及操作密码。
7、其他技术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要求。安全生产与侵权责任:中标人在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形,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导致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全额追偿。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开标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1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或运营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项目概况、规模及签章页)。
5、项目管理团队要求: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8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安全员具备安全员证;服务团队其他人员均须具备电工证。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及相关网站截图):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在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马振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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