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JIC-2026050328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9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包含肉类、蔬菜类、干货调料类、粮油类、水果类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6月至磋商当日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至少包含前三张表)或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磋商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7.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7.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5日12时00分到2026年06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①现场获取;②网上获取: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100(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密封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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