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多功能自助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多功能自助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多功能自助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多功能自助机进行采购。
2.2 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多功能自助机项目
2.3 项目编号:ZTGDGJYH026002
2.4 项目类型:货物类
2.5 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招标范围:采购一批多功能自助机,且中标人须提供五年免费维护服务(含打印耗材、打印纸张、驻场工程师1人)。
|序号|建设内容|商品名称|数量|单位|
| ---- | ---- | ---- | ---- | ---- |
|1|自助服务终端|多功能自助机|40|台|
注: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2.7 项目交付要求:本项目总体要求在15日内完成,具体要求如下: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多功能自助机安装调试、自助软件适配、上线运行、培训推广等内容。注:交货期紧张,请投标人充分评估自身能力。
2.8 服务期:提供五年免费维护服务(含服务期间的打印耗材、打印纸张和驻场工程师1人)。五年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即由中标人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配件费、交通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2.9 最高投标限价:项目周期内预估采购金额314万元(含税)。
2.10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7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5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其中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以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 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的投标人禁入名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也不得进行转包。(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 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
① 投标文件应签署文件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况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书)
② 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
③ 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及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④ 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5日,工作日9:30-12:0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4.3 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投标,则另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给该分支机构的授权);
(4) 投标人购买文件信息表(公告附件1);
(5)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公告附件2);
4.4 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标题为“(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5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标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23日13:30~14:00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4:00
5.3 投标地点:江门市蓬江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3日14:0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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