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公告:东源县顺天中学食堂劳务外包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东源县顺天中学食堂劳务外包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CYZB2026H0503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源县顺天中学食堂劳务外包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包组一:人民币 30400.00 元;包组二:按实结算,招标人为东源县顺天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东源县顺天中学食堂劳务外包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07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食堂劳务外包;(002) 食材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堂劳务外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 2025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该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食材配送)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 2025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五)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该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1)现场购买:供应商须提供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线上购买: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我司邮箱,售后不退。请及时联系我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源市
七、其他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书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 A4 纸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务必知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包组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组二:批发业。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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